各教学单位:
现将安徽省教育厅下发的皖教高函〔2014〕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材料。
纸质材料于4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,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:jyk@hfuu.edu.cn。
转发链接:http://www.ahgj.gov.cn/72/view/2539
教务处教学建设科
2014年3月26日